完全没啥回扣就纯洁地安利一下安耳悠的迷你耳塞。
真是太好戴了,比原来正常尺码的更适合耳道比较小的人(大部分女性),虽然以前我也用耳塞,但今年换成迷你型号后非常爽,更少给耳道造成压力,不易掉落,也可以更长时间佩戴,价格合理还便携,丢了也不心疼(所以比降噪耳机更省心)。
我现在出门时都会用一个小盒装上耳塞,必要时就塞上。其实不会太影响听到环境声音,只是减少了声音的刺激性,所以骑车或者过马路时也挺安全的。
也不知道是我有毛病还是我们日常生活就是不正常,真是经常觉得周围噪音太大了,尤其是交通噪音,所以现在出门时,对我而言耳塞已经是比纸巾都更需要带的东西了。
#弱吧老贴怀念# 小明在野外遭遇凶猛野人,现已加入肯德基豪华午餐。
——由于原贴被百度吞掉,故作者不详(发布于约2013年) https://m.weibo.cn/status/Hqwek3iml
为了降低离婚率,可以适当提高丧偶率
亲爱的象友们,有一件事想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是这样的,豆瓣上有一个话题大家可能看见过,叫“现实中让你感受最为深刻的阅读场景”,里面是许多人发布的他们拍摄陌生人阅读的照片。这个帖子里面有大量“未经过被拍摄者许可”偷拍、上传和发布的照片,许多女性的照片下面有很多随意并且恶毒的评论。这个偷拍狂话题大概已经存在小半年了,我非常反感,话题以前也有许多豆友发帖表示反感,但是对帖子的热度完全没有影响。现在仍然是一个有1.8亿阅读量的热门话题,9800多个帖子,同时我认为里面有98%的照片都属于偷拍范畴,想到有相当多的陌生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人偷拍并在网络上评头论足,这个事实让我非常难受。
昨天又一再地被推送到这个话题,我忍无可忍,发了一条批评的帖子。又受一股无名的力量感驱使,我写了一条提醒,告诉拍摄者他的拍摄有可能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然后把这个短讯给8月以来所以发布有偷拍可能的照片都贴了一遍。
过程还是蛮可怕的,因为我本身不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而且这个举动有可能遭到很多人的不理解和不善。总是我做完了,过程相当惊心胆战。今天一早豆瓣消息就没停过,但是今天在忙,打算晚上处理。
神转折来了:确实有很多人因为那条短讯起了纠纷。大部分人的观点集中于【因为我没有商用,所以这不算侵权】。这也是我之前担心的想法,但是今天我查了一下知网,发现今年年初刚改的民法典把这条删除了!!改成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来自民法典第四编第四章肖像权,具体条文图片链接附上。所以个话题下所有的偷拍都涉及到【违反民法典条例】。
昨天我还在被人骂,今天突然就,连民法典都改了…可是我突然又不知道怎么办了,就好像突然被交与一个超级英雄军团,面对9800多个潜在的罪犯,我本来只是想警示他们不要偷拍,可是突然间好像承担了巨大的普法责任。接着一个一个告诉他们他们违法了?光是告诉他们偷拍我的玻璃心都有些承受不住了。
可能这个事儿交给自媒体或者官方媒体宣传一下会有用?我的一个人的力量还是太弱小了,现在完全是虽然有巨大的优势,但是不知道怎么做的状态,请大家帮忙想想办法。谢谢你们!
这是两个豆瓣帖子链接:
https://www.douban.com/people/148006500/status/3556382944/
https://www.douban.com/people/148006500/status/3557901408/
还有更新的肖像权法:
そ そんな不細工な顔見たことない
精神不稳定,无业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