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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种non-theist的震撼感觉。
浮士德对梅菲说“我以为地狱不过是个寓言故事”。梅菲于是翻个白眼说,随便你吧,你到时候下地狱就晓得了。
过了一会儿梅菲说你看我现在就身在地狱(当然了,地狱是天堂不在的地方,失去天堂荣光的魔鬼梅菲斯特,所踏足之处都是地狱)
浮士德:哦?这就是地狱吗?那我心甘情愿堕入地狱。
(可能要点开看到完整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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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惊奇收集不比视觉小说收集轻松多了(指脑子(手不好用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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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是不是多周目的原因,玩极乐迪斯科也是,我最多玩两周目,即使是存档了我也会比较烦躁。有一种,实在没精力但是不看全支线又会很难受的感觉?所以本来打算明天打折入Ib试试,但是想想还是算了,会很花时间...玩巴别塔圣歌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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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是不太适合玩月姬这类...本所七大不可思议这种体量刚刚好。月姬r我8天推完了,但是越玩越累,甚至比我打喷还累...这比打喷还像上班...

[戏剧翻译]《象姑,又名,安静的女人》(1609年首演) 

作者:本·琼森
拙译:我

序言
应当如此,戏剧的艺术从古至今,
就是为了满足观众;观众的赞美,
带给剧作家金钱,美酒还有桂冠。
但当下,有群剧作家却是,
只想满足某种特殊的口味,
拒绝品尝一切流行的东西。
我们可不这么想,也不愿这么做,
我们就像摆下流水席的大厨一样,
要迎合食客的口味,而非厨子的。
但就算那些挑剔的美食家真的往这儿来了,
他们也会受到宾客的礼遇,也有位置坐下,
他们就算不能欣赏每一道菜品,也总有菜,
他们尝了之后,在离场时,会说,
倒也有别的方法可以写这个故事,
但没有什么比这部剧的呈现更好。
毕竟,要是只有蛋羹,或者只有馅饼,
也没有什么鲜肉来装点门面,又或是,
缺了面包和盐,这宴席都会显得低劣。
剧作家恳请你们抱着宽容的心态,
在他挨个上菜的时候落座,
就算菜品不是海味珍馐。
本剧适合贵族夫人,大人,骑士,乡绅品尝,
适合女仆,和穿着白色圆领的时髦城市妇女,
也适合平民男性,还有我们白衣修士的女儿*。
这宴席不仅能在你们落座之时,
在此处,令你们饱腹,也还能,
作酒馆谈资,价值一周的晚饭。
作家的忠贞缪斯,
在此向你们自荐。

*白衣修士区域是当时伦敦著名的红灯区,白衣修士的女儿,即是指当地的妓女。

第一幕,第一场

克莱蒙特和男孩上。
克莱蒙特一边上场,一边穿衣打扮。

克莱蒙特:孩子,你有记熟我教你的那首歌吗?
男孩:记熟了,先生。
克莱蒙特:唱来听听。
男孩:好的,不过,先生,可不要让别人听见了。
克莱蒙特:为什么?
男孩:要是伦敦的人听见了,可要控诉说您是个诗人了。再说了,在那座房子里——您知道我说的是哪座的,先生,您的歌曲描绘的对象就是房子的女主人——我在那儿的风头仅次于一位男人呢,我唱了这种歌的消息传过去,我会被讨厌的。
克莱蒙特:你就是不肯承认。你在那儿的风头可是比什么男人高的。
男孩:没有啊,说真的,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先生。那儿的贵族女人玩弄我,把我扔在床上,抬着我去见女主人,她亲吻我,脸上的油彩都蹭到了我身上,她给我戴上女人的假发,还要我穿她的女式睡衣,我说,“不”,她打了我一耳光,说我太纯洁,然后放我走了。
克莱蒙特:原来你进她的卧室竟是这么简单,也难怪她丈夫总进不去卧室门了。好吧,孩子,你不能再去那儿了,免得我得循着你的歌声,从女主人家厚厚的地毯下面把你拖出来。唱吧。

男孩唱歌

真智上。

真智:哎呀,你可真能让时光像水一样滑过去,一点也没感觉。你养着情妇在国外,男宠在家里,吃着美食,睡着软床,穿着华服,听着音乐,对你来说时间可从来没有插着翅膀;连太阳的马车,也不是被邮政马那样匆忙的生物拉着拖过天上的。好吧,先生,你要是现在马上染了瘟疫,或者明天被宣判了重罪,你才会好好思考,好好珍惜你的每一天,你才会看到时间的价值,尽全力让每一刻都不虚度。
克莱蒙特:怎么说,那人究竟该怎么度日呢?
真智:哎呀,什么都别做,也就是说,尽全力游手好闲才是正经。问问下一场赛马或者打猎比赛的情况,在名字要么叫小狗,要么叫辣椒籽的赛马身上放下赌注,要么就还是押白足,富兰克林,得支持怀特曼的马队。花钱的时候,要大张旗鼓,这样我们那儿的贵族才能知道你。晚上,去见我们的贵族夫人们,向她们讲述赛场上球手或者赛场边押注的人的八卦。这些事情呢,都是你们这些时髦的绅士常做的,至于我,我就陪着你们做。
克莱蒙特:行了行了,你要是听我的,就还是按我愿意的方式过活。来吧,等到我们头发花白,双腿无力,老眼昏花,再起不能的时候,再去担忧这些。到时候我们再好好想想生活,然后祈祷,然后斋戒。
真智:行吧,等我们老成那样,我们都没能力作恶了,所以只得行善了?
克莱蒙特:没错,在那之前,我们还有好多时间挥霍呢。
真智:也对,人就应该一整年都睡大觉,年前的最后一天才干活。哦克莱蒙特,可是这一次啊,我们要面对的事情没有实体,也不能由感官感受到,我们优雅又琐碎地虚度一切,在这样那样的娱乐之间换来换去,一点长进也没有。
克莱蒙特:行吧,你真是不肯闭嘴——
真智:你不也是吗?我们不受大人物的关照,那些大人物们甚至不肯随手干涉一点儿我们的事,我们又该向哪个法官上诉呢?关键是,我们自己都不肯关照我们的事,不肯倾听我们自己,理解我们自己!
克莱蒙特:算了吧,你可算是刚读完普鲁塔克的《论道德》了,或者是类似的无聊家伙,你的言谈里全显示出来了。上帝啊,这些书越读越傻。你不如跟我讲讲有的没的,讲讲贵族夫人们,讲些无聊的事,把那些克制自己的斯多葛主义宣言留到你讲道的时候再用吧!
真智:好吧,先生,如果这些话对你不起作用,我也就不把这些忠言在你这儿浪费了。不情愿的人,说什么也没用。你上一次去学院是什么时候?
克莱蒙特:什么学院?
真智:别好像你不知道一样!
克莱蒙特:不,我真不知道。我昨天刚从宫廷回来。
真智:怎么,消息还没传到宫廷吗?先生,有个女人的新机构,在城市里创办了,她们自称学院女士,由宫廷里外的贵族女人组成。她们不和丈夫同住,招待所有“有智力、有勇气”的人。这些女人高声说出她们对事情的看法,显示自己的喜好,思维和做事方式带着男性化的权威,或是雌雄莫辨的权威。每天学院都在招募新的实习成员。
克莱蒙特:谁是学院领头的?
真智:傲慢女士,她是位严肃又年轻的太太。
克莱蒙特:见鬼去吧,她那残花败柳的脸!如今她要是不化妆,就哪个男人也不见了,她要化妆,喷香水,反复洗澡,才见男人,可是你看看这男孩——她毫不顾忌地把她带妆的嘴唇在他身上擦来擦去,就好像他是块海绵。我为此写了一首歌,请你听听看吧,有关这主题的。

男孩唱歌[注1]:时时刻刻,都如此整洁,穿着盛装,
就好像你正要赴宴;
时时刻刻都涂脂抹粉,喷着香水;
夫人,这令人猜想,
虽然这外壳下不知藏的是什么,
但你不像看起来那样甜美优雅。
看我一眼吧,露出些表情吧,
简单干净便是优雅;
长袍松松地飘飞,披散着头发,
这样不经修饰的细节,
比打扮的技巧更能吸引我。
这些装扮抓住了我的眼睛,却得不到我的心。

真智:我可完全跟你想法相反:比起任何美人,我更爱美人的盛装。哦,女人就像一座精心修饰的花园,时常变化的花园。她可以每个小时都变一种模样,时常看看镜子里的自己,选择最适合的新样式。如果她耳朵漂亮,就把耳朵露出来,如果头发美丽,就把头发展示出来,如果腿好看,就穿短衣,手指秀美,就经常脱掉手套;想办法去掉口臭,清洁牙齿,修补眉形,涂脂抹粉,然后把这一切全展示出来。
克莱蒙特:怎么,当众打扮吗?
真智:她应该在公开场合看起来像是打扮过的,但不能让人看见她打扮的过程。很多事都是这样,结果令人愉悦,过程叫人不快。在我们以为她们正在睡觉的时候,贵族夫人正在打扮,要么她们就把房门紧闭,宣称自己在屋里做着神圣事情,同时打扮。她们戴上假发,安上假牙,涂脂抹粉,画上眉毛,涂好指甲的时候,难道我们应该在场吗?你看,镀金工匠总是不会在公开场合工作的。巧手的镀金匠从来不让人看见实情,他们只用一点黄金,就镀好壮观的东西。伦敦的阿尔德城门,前段时间不是一直被帆布盖住吗?要是让普通市民看见了城门的那两座新雕像,”爱“和”仁慈“,还是没上色没装饰的石像的样子,那对市民可真不好。不,连仆人们也不该在女主人化妆的时候靠近,得等到化妆完毕了才行。
克莱蒙特:真智,你说得太对了。
真智:智慧的夫人总是让人守着她的卧室门的,这样她才能自己悄悄地做事。有一次,我尾随一个粗鲁的家伙进了一位夫人的卧室,那位夫人太匆忙,又太慌张,急忙抓过她的假发掩盖她的秃顶,然后戴反了方向。
克莱蒙特:真见鬼!
真智:那个蠢蛋毫无察觉,抱着她说赞美的话,对着她的后脑勺说了一个小时,我等在那儿,看她什么时候才能用后脑勺回话。
克莱蒙特:你该把她从这种窘境里解救出来的。
真智:没有,我没管她,我们也不该再聊这个了,换个话题吧。你上一次看到达芙妮·欧也妮是什么时候?
克莱蒙特:最近三天都没见过他。我们今早该去拜访他吗?我听说他最近忧郁得很。
真智:他被他的叔叔烦死了,不是吗?达芙妮的叔叔硬绷绷的,总是端着架子。昨天我遇见了他叔叔,顶着个巨大的男式晚帽,垂下来盖住耳朵的那种。
克莱蒙特:哦,那人出门的时候总是这副打扮。我跟你说,他听不得一点噪音。
真智:我也听说这事儿了。但他真有传言中那么荒谬吗?他们说他跟附近的卖鱼女人和卖零食女人都签订了书面协议,好多条款呢,叫她们不要吵他。天哪,那协议密密麻麻得连扫烟囱的人都钻不进去。
克莱蒙特:卖扫帚的也不愿意靠近他,对他来说还是太吵了*。他最受不了水果商,听见水果叫卖,就要晕过去。
真智:铁匠对他来说就是厄运的象征吧。
克莱蒙特:他和用锤子的都不对付。他不能忍受铜匠和他呆在一个教区里,也受不了武器匠。各位学徒们要是狂欢庆祝节日,他唯独想把补锅匠的学徒吊死,却能宽容放过其它人。
真智:看来小号声会把他吓死,圆号也会。
克莱蒙特:能把他吓得魂也掉了。他付给城里的管乐队一笔钱,叫他们永远别靠近他住的街区。[指了指男孩] 这孩子有天晚上假装打更人靠近他的住所,他气得挥舞着长剑跑出来了,这孩子才走掉,留他一个人对着空气挥剑。
男孩:哎呀,先生,他住的房子所在的街道,两头都特别窄,马车根本进不去,别的能发出响动的玩意儿也都进不去,所以呢,我们这些关心他的人就得时常想办法把他逗出来,让他活动活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要不然他在家里就成了一把懒骨头啦,人的美德都会生锈的。有次我请一位训熊师领着四个教区的狗*去这位摩罗斯先生家附近,谢谢这位训熊师先生,真去了,训熊师在摩罗斯先生窗户底下叫卖宣传他的表演票,被摩罗斯打得头破血流。我还请过一位决斗家,在敲锣打鼓宣传自己史诗决斗表演的路上,经过摩罗斯住的那条街呢。
真智:真是个聪明的小混蛋!那这个摩罗斯,他岂不是连教堂钟声也听不得了?
克莱蒙特:哦,伊丽莎白女王一世统治的时候,摩罗斯每周六早上十点准时出城,要是第二天有节日,前一天晚上也一定出城,就为了避开教堂钟声。不过现在,因为疫情的缘故[注4],丧钟一天到晚响个不停,他已经修了一座双层墙壁、三层房顶的屋子,窗户全关着,窗缝也糊死了,室内只靠蜡烛照明。上周,他有个仆人买了双新鞋,他就把人家解雇了,说走路声音太响。现在他的男仆只穿羊毛袜或者用羊毛做底的拖鞋。他在房子里修了特制的声音管道,只准仆人们对着管道说话。——看,这是谁来了?

注1:这首英文歌曲很大程度上是对一首记载在Anthologia Latina (1572) 里拉丁歌曲的改编。
注2:原文 stand out stiffly双关“还是太吵了”和“他们/它们都站得硬挺挺的”,同时这也是个黄色笑话。
注3:动物表演,尤其是狗和熊的表演,是当时伦敦的重要低俗娱乐
注4:这部剧是伦敦1609年瘟疫大流行有所缓解之后,上演的首批戏剧之一,该背景是此剧的重要线索。

​后续剧本有空的话会龟速译一点,不过推荐看原文,搜索Cambridge Jonson Complete Edition Epicoene即可找到在线免费注释版。

之前在免税店买过一个牌子的苹果焦糖味曲奇,是那种很脆有面香然后又有苹果清甜的饼干,好吃.jpg 昨天终于在网上看到有卖的了,但是就,不划算(。

余向不喜武夷茶,嫌其浓苦如饮药。然丙午秋,余游武夷到曼亭峰、天游寺诸处。僧道争以茶献。杯小如胡桃,壶小如香橼,每斟无一两。上口不忍遽咽,先嗅其香,再试其味,徐徐咀嚼而体贴之。果然清芬扑鼻,舌有余甘,一杯之后,再试一二杯,令人释躁平矜,怡情悦性。始觉龙井虽清而味薄矣;阳羡虽佳而韵逊矣。颇有玉与水晶,品格不同之故。故武夷享天下盛名,真乃不忝。且可以瀹至三次,而其味犹未尽。(《随园食单·茶酒单·武夷茶》)

某种程度上虚构是一种通灵……

禽鸟律师之事件薄 涉及剧透 

全线路通关了!先谢罪我看到滚字幕才发现编剧者应该不是日本人(。
我的通关结局顺序4C,4B,4A,大致上是三个结局拼在一起后有关于鹰隼的完整信息。感觉4C可能是大多数人会最先通过的结局?因为解密部分只要证明不了公鸡检察官(记不住他的名字(跪)不是真凶他应该就会进入4C。4B的话有意思的地方是,原来鹰隼是罗伯斯庇尔的孙子啊.jpg 确实浓眉大眼的(不是。
4A是我看得最好玩的,最后才通过这个结局感觉体验上也更好。最后懒得看英文字母所以还是看的中文,4A是自由主义结局但是观感上其实更接近无政府主义?其实有点像,如果各种群体的路径都不能够指向正义,那么鹰隼就要采取最古老的审判方式维护公正。决斗,爽!(什么
不过感觉还是不太满意的部分是各支线选择有点类似极乐迪的倾向测试,但是这个体量说实话不足以说服我选择就导向了自由/平等/博爱主义的三个结局(。就是,文本量不够!时代背景被处理得浅尝辄止了(。但是休闲玩玩还行(躺

琉璃龙龙开头还蛮有趣的但是后面进入人际关系的情节真的trigger warning了…我这种阴暗角落人蠕动了

[校订增补,重发] [片段翻译] 《本琼森与德拉蒙德的谈话》 

背景:1619年,本琼森46岁,他在宫廷受到国王宠爱,又是全英国最有名的作家。但是,在这样职业生涯的巅峰期,他却决定离开伦敦、离开宫廷一年。
原因是他和别人打赌,赌约内容是从伦敦步行到爱丁堡,再步行回伦敦。
当时的琼森是超过两百八十斤的大胖子,但比较奇迹的是,他没有死在途中,他步行去了爱丁堡,然后安全步行回来了,前后耗时将近一年。
在爱丁堡期间,他借宿在诗人德拉蒙德家。
德拉蒙德是个寡夫,一直怀念着亡妻,很忧郁,很内敛,很礼貌。
德拉蒙德读过琼森的著作,但在此之前并没有见过琼森本人。琼森过去借宿以后,德拉蒙德很快就开始讨厌吵闹、尖刻、自吹自擂的琼森。
但琼森不知道。可能是德拉蒙德太礼貌了,琼森毫无察觉。
琼森在德拉蒙德家住了两周,那两周期间,他每天晚上都喝酒,喝完酒就开始抓着德拉蒙德滔滔不绝地聊天,让德拉蒙德不胜其烦。
但是,德拉蒙德有每天记日记的习惯。
在日记里,德拉蒙德如实记录下了琼森所说的话。照记录来看,在短短两周以内,琼森骂遍了同时代其它所有作家。德拉蒙德在日记里的行文一直都是“琼森说,xxx。他说,xxx。” 这种朴素平实的文风配上琼森张狂的毒舌内容,效果很神奇。
德拉蒙德本来也没打算公开这些谈话内容。但是,德拉蒙德去世90年之后,他的后人翻出了他的日记,决定出版,赚一笔钱。
这些日记里面与本琼森有关的内容,在当时的英国引起轩然大波,人们开始认为,原来著名作家本琼森,是个那么爱在别人背后说别人坏话的小人。
(这种看法挺不公平的,因为实际上琼森在别人面前也说别人坏话。)
但不管怎么说,这些日记已经成为研究文艺复兴作家/剧作家的重要史料。

以下是片段翻译:

他说,把荷马和维吉尔的诗译成六步抑扬格,不能算诗,只能算散文。

他说,约翰·哈利顿爵士曾恳求他说一说对自己短诗的意见,他回答说,你这话就没有求真精神,因为你那东西只能算是“事情记录”,算不上什么诗。

他说,邓恩(John Donne)的<Anniversary>很世俗,里面全是渎神的言论。他说,他对邓恩说过,倘若这诗是写圣母玛丽亚的话,就有意思了,邓恩回答说,这首诗是写有关女人的概念的,而非真实的女人。

他说,邓恩写诗不按节律,活该吊死。

他说,除了他本人写的面具剧以外,只有弗莱彻(Fletcher)和查普曼(Chapman)的面具剧还算勉强看得过去。

他说,弗莱彻和查普曼非常爱他。

他说,莎士比亚不懂得写作的技巧。

他诅咒帕特里奇(Petrarch, 十四行诗的开创者),说他把诗作生拉硬拽,砍成了十四行,这就好像古希腊传说里的那个提兰特强盗,把诗句放在一张床上,倘若太长,就把脚砍掉,倘若句子太短,就强行把句子拉长,让句子受苦。

他评论我的诗(注:指德拉蒙德自己的诗),说诗作本身不错,尤其是那首写给王子的悼诗,不过,闻起来学院气太重,赶不上最新的潮流。

他认为邓恩是全世界第一个写某些题材的诗人。他说,他能背诵邓恩《遗失的项链》(注:该诗共计114行),还有那句出自邓恩的《宁静》的诗句,"用不上提灯,今日和昨日的羽毛灰尘/都堆在一个角落里“。不过,邓恩在25岁之前就写完了他最好的诗。

他说,邓恩告诉他,自己写的《悼念亨利王子》的诗,“信仰,注视我。”之所以那么模糊,是为了对应亨利王子模糊的死法。(注:有传言说亨利王子是被毒杀的)。

(...)他说,邓恩曾告诉他,自己的目标是把所有异教徒的实体都写进诗里,从该隐的灵魂中开始,一直持续写到如今的开尔文教。他说,为了这个计划,邓恩只写了一张纸,然后就没有下文了。他说,现在,邓恩找到了神职工作,于是准备把自己的诗都烧了。

他说,为了愉悦,应当读尤韦纳利斯,博斯(Perse),贺拉斯,马歇尔(Martiall),还有品达。为了健康,应该读希波克拉底(*)。

*希波克拉底是著名的医者,有着《希波克拉底誓言》。后世诗人柯勒律治在给这篇谈话录写注的时候,带着点地域歧视色彩地说:“希波克拉底这句话,琼森明显在开玩笑!德拉蒙德却没听出来,还诚实地记录下来了!苏格兰人就是这样!对英格兰人来说很自然的笑点,你就算告诉他们说:我在讲笑话。他们还是只能理解一半!”

他说,迈克尔·德雷顿害怕他。他不把德雷顿当回事。

他说,W.亚历山大爵士对他态度恶劣,因为此人是德雷顿的朋友。

他说,弗朗西斯·贝尔蒙特(Francis Beaumont)太过自重了,也太自恋自己的诗了。

他说,罗伯特·绍斯韦尔被吊死了,所以才留下了诗作《燃烧的婴儿》,要是他还活着,肯定想把自己的很多诗作烧了。

他说,邓恩的诗作会失败的,人们理解不了他。

他说,莎士比亚在一部剧里写到波西米亚的船难(注:《冬天的故事》),但说真的,那片地方,方圆一百里内都没有海岸。

他说,路特兰女伯爵写诗一点不比她父亲差。(*)

*路特兰女伯爵伊丽莎白·西德尼,是著名诗人菲利普·西德尼唯一的女儿。

他说,欧文是个可恶迂腐的学校校长,靠着打小孩的屁股赚钱为生,这人没有什么好品质,他的诗就是流水账。

他说,自己的妻子是个悍妇,但很诚实,他已经五年没跟她睡过了。

他说,自己的墓志铭他准备了两个版本,一个是朋友写给他的:

本杰明·琼森在此长眠,

他脑子里的智慧不比一只鹅多,

不过,他生前习惯,死后也将照常,

靠他的智慧生活。

另一个版本则是:

这里埋着诚实的本,

他下巴上可没有一根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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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不够圆——

随机到心情电梯,这首的节奏好喜欢hhh找了吴名慧的原唱听,那种有些神经症的气息好棒

荷蘭水,即汽水,以炭酸氣及酒石酸或枸櫞酸加糖及他種果汁製成者,如檸檬水之類皆是。吾國初稱西洋貨品多曰荷蘭,故沿稱荷蘭水,實非荷蘭人所創,亦非產於荷蘭也。今國人能自製之,且有設肆專售以供過客之取飲者,入夏而有,初秋猶然。 (《清稗类钞·饮食类·荷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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