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mialomia 都是老师教得好
总之玩了一阵子新版啪嗒砰的感想
判定挺好的,经常全程fever。甚至开始沾沾自喜是不是最近一直在听节拍器拉琴所以节奏感变强了,然后看到游戏默认简单难度,以及难度会放宽松判定的传闻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几个鼓点下面的按键提示变成了↑↓←→,大概是为了适配全平台吧。一开始不习惯玩着玩着就无所谓了,我又不看这个箭头,只看上面pata和pon就行。
以前玩psp版求雨奇迹卡了我很久(几个小时几天的那种)当时整得我特别烦躁,一开始要打出fever的前置要求对我来说就很难了,还要接着打奇迹鼓点……但是这次反而随便打就出了,好神奇。
农民小游戏投入了4根树枝都坠毁,虽然迅速掌握了浇花的鼓点,但是后面接菜反而不会了……在用到最后一根树枝时终于接到一颗萝卜,也算是没白费了。
总的来说还是很适合装在win掌机随时来一把的,画面也高清了玩得很舒服。
玩盗版属不属于偷窃的思考
虽然但是,这个逻辑并不成立吧。
首先要看看什么是偷窃,我查了一下《现代汉语词典》,里面的词义解释是“私下里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首先词义中就有“拿走别人的东西”这个重点。
但是要怎么样才算作“拿走别人的游戏”呢?如果是店里贩售的盒装版,从店里偷偷拿走毫无疑问地就属于偷窃。
但是游戏厂商发布在各个平台上的游戏,要怎么样才能算作“被盗窃”,这个本身就不明瞭。反而是,破解厂商的游戏就有明确规定,是侵犯了著作权中的相关权益。所以这么一看就很明确了——实际上这根本不是一个盗窃问题,而是一个著作权问题。
而且这还只是针对作出了破解行为的人,回到一开始的话题,“玩盗版”属不属于偷窃。
事实上玩家获取到的盗版数据是来自于破解组自愿的、公开的发放,所以这个获取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盗窃。
查了一下知乎关于这方面的讨论: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6006504
这么一看还是一个著作权问题,持有盗版游戏侵犯的是一个厂家的复制权。
总之我想说的就是——Markus Persso这番话很明显就是互联网常见的那种想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逻辑混乱,生搬硬套的话啦。虽然他想站的立场“表明玩家购买的游戏应该属于玩家”我是举双手赞成的,但这不代表我可以忽视他这段话中的逻辑错误。
@melonpun 哦哦!确实是这个!
时间旅行者 TTPhone
美命:电影预告片怎么很多都说是全美No.1啊,那么多个No.1谁知道哪个才是第一。
我:肯定每一部都很有趣吧。
结果她露出了至今为止最嫌弃的表情“诶~~~~~~~~~”了好长一段。
笑死了好可爱啊
时间旅行者 TTPhone
今天打开游戏被美命一通抱怨:你最近怎么都不联系我?虽然说确实没有这个义务啦,但是blabla
我回想起这几天经常打不通的时空电话,陷入了沉思。
这就是恶人先告状吗?
玩游戏的时候会变成话唠。
个人资料横幅是现在主要玩的游戏。